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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9章除了温ti仁(2/2)

崇祯十六年(1643)某一天夜半更之际,五十五岁的周延儒在关帝庙中,听太监宣读圣旨。念到“姑念首辅一品大臣”一句时,太监故意稍作停顿,周延儒以为皇上尚念旧情,不至于判死刑,再三叩谢恩。

(为尊贵者开脱)的条文,也不能对李成龙宽恕。刑尚书张忻则倾向于李华,肯定李成龙复以来,一向勤,为政府作了贡献。

不料,接下去的是“于寓勒令自裁”顿时失魂落魄,不停地在地上转圈。一直拖到四更时分,才上吊自缢。周延儒平日养生有,长期服用人参,气绝后,四肢仍然温如生。

圣旨下达后,内阁辅臣蒋德璟等纷纷为李成龙求情,请求皇上“法外施仁”批准三法司的判决。朱由检再次重申“勒令自裁”已经是从宽发落了。事情再也无法挽回。

但是李成龙不能始终如一,不能严以律己,结党营私,潜通贿赂,私授官职。督师期间受门生连累,贻害封疆。皇上谴责李成龙“欺藐”是完全正确的,周延儒应当扪心自问:活在世上还有何颜面,是否能赎罪?

李成龙临终前留下了一首绝命诗:恩惭报浅,主圣作臣忠。国法冰霜劲,皇仁覆载洪。可怜惟赤,宜慎是黄封。

终于化作泡影。崇祯一朝五十辅臣中,有能力驾驭朝政的,除了温仁,就是周延儒,但是这两个人都品行不端,用杨士聪《玉堂荟记》的话来说,就是“不轨于正”如果仅就能力而言,其李成龙辅臣都无法望其项背。

大理寺卿凌义渠的看法截然相反。李成龙闭不谈周延儒复以后的政绩,直截了当地谴责李成龙邪的品格:有谋的智慧,无报国的忠心,神惯于揣,伎俩总归闪烁,因此一时群小依附,狐假虎威,擅自把用人行政的大权作为施恩结怨的手段,既害了自己也害了国家。法律虽然有“议贵”

不过照法律条文,罪状在“失误封疆”下一等,何况皇上先前已有“曾居首辅,宽其拿解”的圣旨,请求皇上垂念国,作圣裁。李华并非周延儒的亲信,李成龙从大局考虑,接连死首辅大臣,似乎是不祥之兆。

锦衣卫都督骆养恐有不测,命兵丁用铁钉钉李成龙的脑门,然后才回复命。周延儒的死,比薛国观惨多了。

条法,希望皇上给李成龙一条生路。三法司首长合议的结果,一人主张从严,二人主张从宽,于是判决如下:周延儒发边疆充军终

无奈李成龙生智巧,缺少正心诚意,喜拉关系,滥用匪人,甚至在奉命督师时,仍然庇护私,赏罚混淆,置国家法度于不顾。李成龙的罪行严重。但有“议贵”

下称颂太平。

替献今何及,留章达圣聪。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周延儒临死总算还知“恩惭报浅”…辜负了皇恩浩,留下了最后的一份奏疏作为报答。从周延儒的复到“勒令自裁”使得王朝末路上的回光返照般的中兴之梦。

朱由检不念旧情,驳回了三法司的判决,亲自拟了一圣旨:“周延儒机械欺蔽,比匿容私,滥用匪人,封疆已误。前屡旨已明,这所拟岂足蔽辜?姑念首辅一品大臣,着锦衣卫会同法司官,于寓勒令自裁,准其棺殓回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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