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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性欲是没有实益的,也要证明接吻会引起女性的性欲,才符合客观上引起性欲的定义啊;毕竟女生也有可能是强制猥亵的行为主体。”
“嗯。”她说着,也不知怎么反驳。
“老师,要看你下体的反应,才知道女性会不会因为接吻而引起性欲。”我说完,陈湘宜也无可反驳,不得已地扭捏着褪下了裤子和内裤,向我问道:“要怎么样才知道有没有引起老师的性欲呢?”
“最简单不过的方法就是—”我说着,便冷不防地伸出手来,往她胯下重重划了一下,她仿佛触电似地打个冷颤,轻呼一声:“啊!”然后便双手捂住下阴往后跳了一小步,不可置信地睁大双眼瞪着我,正要质问我刚刚在干嘛。
我得意地将右手食指和中指分开,让大家看到我指间牵出的一条透明黏液所形成的黏丝:“刚刚在跟我接吻的过程中,老师的下面也湿润了起来,证明刚刚老师也引起了性欲。”其实,陈湘宜的生理反应比我预想中的还夸张,刚刚划那一下,甚至有淫水都因此沾染到了她的阴毛,陈湘宜那撮丝缎般的乌亮阴毛尖端,也因此悬垂着一小滴略呈白色与半透明间的液体。
只见陈湘宜害羞地低下了头,却又不失学术大家风范地道:“没错,我们应该诚实面对自己本能的感受,老师也承认在接吻的过程中确实会让人情绪进入一定程度的高昂,甚至下体分泌出黏液,准备做为性交的润滑剂,可见接吻确实是会影起性欲的。如同这个判决所说,吻脸颊是国际礼仪;然而,这个判决意见中故意忽略,接吻是会引起性欲。所以,强制吻他人的嘴,其实是该当猥亵所谓『引起他人性欲』的定义的,这个判决应该修正。”
“老师,我反对!”我得理不饶人又说:“老师,下体分泌出黏液,不一定就代表性欲的反应;除非实验证明男性阴茎能因为老师阴道的湿润而轻易地进入老师的阴道,并且老师阴道的湿润是有助于性交的,我才愿意相信接吻确实能引起性欲;否则光是下体濡湿跟诱发性欲似乎没有逻辑上的必然性。”由于陈湘宜一开始便是站在扞卫女权的那一方发言,此刻为了扞卫自己的论点,也只好硬着头皮接着接下来的验证。
她无奈地躺在讲台上,双脚微张,示意要我试试能不能轻易地将阴茎插入她的阴道。
虽然我很想尽快享受到跟老师性器结合的欢愉,却又不禁心忖道,如果我阴茎一插进她的阴道里面,她就宣布验证完毕、不让我再玩呢?于是我假装性爱新手般地笨拙,一边假装不得其门而入地东戳西戳,还一边利用戳弄的动作趁机对着老师的完美下体打着手枪;偶尔轻轻顶到她的肛门,偶尔又只用龟头撩拨她的阴蒂和小阴唇,而不干脆地插入,这几下则让她的淫水又汩汩地分泌了出来,在阴部间泛滥成一小泓春水。
随着我的捉弄,她原本想要催促我动作快一点的小嘴也只微张了些,看来似乎也不太讨厌我这样玩她。不过我心想,最后还是要证明她的观点是对的,不能给她难堪,于是我便还算配合地只玩了几下,就把阴茎“噗滋”一下顶入了她的深处,让她因为男性的填满而微发出哼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