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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目标上(2/2)

但在更细节的层面上,他又算是手下这伙兄弟的家长和兄长,特别是在军队方面,几乎每个手下都是他亲自挑选并训练来的,所以他对他们有很情,所以他舍不得让任何一个人死伤残费…所以这就注定了汤森会在战术层面上酷偷袭、喜兵行险招。

矛盾要从汤森的地位谈起,首先,他是荆棘玫瑰的缔造者和最首领。在这个战略位置上,他的表现极其沉稳也极其冷酷。他能未卜先知的训练队,他会毫不犹豫的发动战争,他甚至在最重要的战略安排上一意孤行…完、完全铁血、完全没人情可讲。

瓦胡等人非常熟悉落,就跟熟悉自己的落一样,基本上事无细全知

落有很的机动作战力量――两名晨曦议会的常驻异能师,七百多落战士,其中还包括百人左右的土著骑兵。而且在打赢瓦胡落之后,他们的队肯定会扩充。

偷袭战是什么概念呢?简单的说就是躲躲藏藏的下黑手,通俗的说就是坑死人不抵命。

队登陆之后,半个小时内完成轻装准备。从上到下,每人都只携带三天粮和必要的作战装备。然后在瓦胡等人的带领下,队伍拼老命直冲本次战役的第一目标――

在半年以前,落就有一万的人。因为不善渔牧,落的聚居地在距离海岸三百七十里的丘陵地带边缘。在晨曦议会的帮助下,他们在这片沃野上开垦良田,以植和简单加工为主要营生,在各方面都于本地领先位置,甚至连聚居地都是一副内陆风格。

汤森努力的方向,是不让手下兄弟的血白

策划可以千千万、战术安排可以万万千,但此时留给荆棘玫瑰的选择余地却几乎没有,而且在生死之战中,也完全不用考虑势力背景和政治因素的必要――简而言之,荆棘玫瑰的战术只有偷袭。偷袭从偷袭到偷袭整场战争中都要抱定这个战术。

换了别人,也许会把这情当成一负担,但汤森不会,相反他还对一路上的实战训练结果到欣――将近三千里的路程,好几次战斗,没有一个人战死也没有一个人残疾他内心希望维持这局面。当然了,卷战争就会有牺牲,这是谁都改变不了的事实。

汤森死这个战术了,因为偷袭就意味着少伤亡、意味着用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利益。为了增加后者的效果,他亲自带领参谋们一份详尽的偷袭计划。当然,这个作战计划肯定集险、冷酷、歹毒于一,也充分显了汤森的内在特征――那是一自相矛盾的格。

长期以来,落在本地是只逊于瓦胡落的第二大势力,并在十几年里联络其他落与瓦胡落对抗,期间大小战争打过无数。所以在战斗力方面,落称得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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