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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碰撞上(2/2)

所以,在知悉敌情的汤森中,他们就是不择不扣的鱼腩队,属于上门送装备的好人。因为他们的力和意志被汤森设下的圈消弱,骑的机动已经被汤森用战略限制住――只能在既定的时间内走这条既定的路线,机动也没有用。

落一共拥有两名异能师,除了长年陪伴在酋长边的烈火师之外,另一名异能师就直接备给了骑兵队。所以从战斗力上评价的话,这支骑兵是当之无愧的本区域最,而且他们也没令自己人失望过,在历年战争中,骑兵始终保持很的胜率。

奇人的财力力,再加上晨曦议会的支持,骑兵的总数也只能保持在两百人上下,因为这支骑兵实在太昂贵了――全员都装备着来自内陆的良武,金属铠甲是改装过的见习骑士铠,仅这幅全铠就重达四十余斤。能穿起这铠甲的武士,都是从落中层层遴选而的佼佼者,他们的作战经验最丰富、格最壮、对酋长也最忠诚。

在不久前围剿瓦胡落的战役中,骑兵的功劳也是最大,最终决战时,由他们组成的钢铁阵列正面粉碎了瓦胡人的突围企图――那可是瓦胡六百锐和上千平民的番冲击

打战这事不能一厢情愿,就跟厨师面包的时候要考虑客人的喜好一样,对症下药才会立竿见影。你如果是面包,就要被撕开泡汤抹盘,如果你长得像,就别埋怨被人拿去打狗…一支四不像的骑重装步兵,他们其实两不冒尖,属于卖不去的赔钱玩意。

的堡垒。

但这时没人会想到,他们的敌人也看上了这支队,或者应该说是看上了他们的装备――在什么东西都稀缺的荆棘玫瑰中,两百见习骑士重甲还有的武,这简直就是个宝库啊。如果不抢过来,怕是老天都会唾弃自己。

在汤森的角度看,打败奇骑兵本不是问题,关键是如何一吃掉――现有条件下,两百骑兵很可怕,两百锐步兵也很难缠,但如果是两百骑着战锐步兵,那事情就大不一样了。穿上骑士铠甲,骑着雄壮战,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天下无敌,在这场战争中,相反还很大程度上削弱他们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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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主力兵是要专注某一领域的作战,又或者是要兼顾各情况,这两者并没有绝对的好坏对错之分。从队本角度来看,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不会有固定答案…这就好比一碗面粉,个小面包就个大面包就,不可能两边便宜都占。

之所以从前能够驰骋称霸奎尔萨北方,是因为他们还没遇到真正大的军队。

汤森的信条之一是不打无准备之仗,所以他充分调动了手上的人力资源,汇集了所有关于奇人作战的情报,充分了解到每一支队的建制、备和作战风格,甚至还从仓库里翻他们的库存装备检验――有瓦胡人和这个营地的帮助,奇人在他中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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