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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回狼对狼(2/2)

──他为何仍未剑?

任劳:“龙兰?我注意到了。她是用箭瞄着我们,但她那‘分心箭法’,还分不了三师哥您的神!”

──那是武林中一把剑,听说是从不肯斩杀女人,但男人遇着了,不饮血是决不空回的。

任怨:“不是这个──你忘了他的包袱!”

纤纤。

偏在这时,却听孙青霞懒洋洋的问了一句:“你们商量好由谁先手未?省得我冰镖之毒已发作了二十一次,你们还在这里动声灭的谈个不休!”

任怨继续以密语:“也许仇小街就是一透了里边藏的是什么厉害的秘密武,所以这才迟迟不敢动手。”

任怨仍以密语传声:“你忘了一件事。”

很秀。

缓缓的,他徐徐地把吊起的一足放落在冰层上,小心翼翼的,温文仔细(似生怕惊走了一只苍蝇)地向孙青霞拱手快地

手却很小。

收势。

这下任劳可有气了。

任怨笑了。

任劳只好望向任怨。

这不到任劳不防、不畏、不生俱。

他说到这里,姿势已全回复到一个普通人毫不戒备的状态无异,并伸手襟──可是他的手一怀里,孙青霞放在包袱上的手,突然了一

任劳仍不以为然:“也许在里边啥也没有,只这厮在虚张声势。”

未必斗他不过,他们不来,这功正好让我俩独占!”

──莫非这才是他的秘密武,必杀招式?!

但很净。

他的人很大。

所以他也真的有气沮。

他拍拍手。

任劳盯住地上那一长形的包袱,好一会才:“可惜我不能过去舐一舐──我只要用舐一下便知有的是啥了!”

的确,而今只见他系刀携琴,却未见他上有剑。

“好。你狠,你,不你看得起小弟否,小弟都定你这个朋友了!”

江湖传说里,真有这么一把剑。

──像对女人的手。

传闻里使此剑得须剑剑向天开式,不然也得朝天收势,总共三十三式,剑用以抚女人,剑锋则杀尽好汉,故白上怒斥之为“剑”黑上窃谑之为“情剑”孙青霞则自称为“朝天剑”其招式为“纵剑三十三”

任怨以传音反问:“──要是万一真的有呢?你别忘了,至少,这姓孙的有一把长达七尺三寸连剑锷也尖锐夺人的‘朝天一剑’,到现在,还未见他亮来。”

甚至连剑也不亮!

且有着漂亮女人的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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