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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我要把她动人的裸身从我的双眼吞进我的肚子里。我不明白她已经生过桃儿了,除了她的细润的小肚儿有些许浅淡的孕折和那折里的红颜色,无论如何不知道还能从她哪儿能看出她是一个生过娃的女人哩。她双腿修长,大腿圆圆滑滑,没有一点儿赘肉附在她的腿上和臀上。她的脚趾上依然染着十粒红指甲,像十个粉红色的扣儿缀在她的十个脚趾上。于是,那脚指就使她的双腿鲜亮了,使她的全身愈发白得照人了。你想,她这么一个荡动人心的裸人儿,她怎么会是一个普通的女人呢?怎么会是农村小镇上的一个少妇呢?她不是女人的神佛又是啥儿呢?不是老天送给男人的神妇又是啥儿呢?她原来是直直站着的,也许站久了,也许她是为了别的啥,为了把她的身上的旮旮旯旯、一角一凹全都在我面前展出来,她就把身子半旋了,把左腿朝前伸了伸,让她的上身倾斜着,重心全都压到了右腿上。这样一来,那越来越窄的一条日光恰巧照在了她小腹下的三角上,使那儿本来神秘柔暗的毛儿忽然都闪在了日光里,使那些柔柔的毛儿,显出了它曲曲的倔犟和骨气,仿佛那些毛儿每一根都想挣扎着站起来,挺起腰杆来,在光天化日之下晒日头,经风雨,打出一分属于它的天下来。在那日光下,那片面积有半只巴掌大小,呈半金半黄的毛儿上,每一根的毛尖顶上都闪着一滴红色的光。能看见日光从那毛层穿过去,像日光穿过稠密的葡萄架,晒在架下的皮肤上。由于日光从墓里退去了大半截,由于我们早已适应了墓里的光线和气色,我发现那四壁泥土的颜色比先前深重了,成了淋漓的水红色,红得有些黑起来。这深重的黑红色,倒使她越发白丽了。使她白丽得就如一尊白玉神像儿,如大理石雕成的神妇儿。我那么仔细的看着她,那么长久的看着她,如读书背文一样看着她。看着她我想对她说句话。我不知道该对那裸儿说句啥儿话。我该说句啥儿呢?说句啥儿才不辜负她给我的展览和奇丽?我说:“红梅,不管你信不信,为了你,我死了都要把程岗的革命搞起来,都要把程岗的革命闹成功。”她又有些站累了,把重心换到另一条腿上去,让那一条日光照在她的臀部上,像一块玻璃挂在她的臀部上,然后望着我说:“高爱军,只要你把程岗的运动搞起来,把革命闹起来,我夏红梅为你死了,为革命死了我都不后悔。”把拳头捏出水来,捏得汗从手缝挤出来,把身上的躁动和对革命的饥渴全都捏在我手里。我说:“红梅,闹不成功我能对得起革命吗?能对得起组织吗?能对得起你夏红梅脱光衣裳大半天,我想看哪你就让我看哪的一片真情吗?”兴奋像彩霞飘舞样挂在她脸上,然后她低头看了一下自己的十粒脚趾甲。把双腿一曲,胸脯在半旋的扭动中挺起来,又突然紧围着胳膊绕成一个环,双手交错,手心向上,猛地抬头,却并不看我,而是看着右边的墓壁。她脸上挂着轻松的笑,像飘着三月的柳絮和杨花。她的整个人儿,就如在舞台上跳完舞的演员最后做出的收场动作样,使她身上所含的女人的奇异都完全彻底、淋淋漓漓地显出来。耸立上翘的乳房,微微颤动的乳头儿,因为螺旋拉展了的腰间的孕褶儿,特别突出挑起的臀部和臀部上闪挂的日光,在凝固中健起来的大腿的肉,还有她腿间因为身子旋转,变得更加神秘、模糊,半遮半掩的小腹下部的三角毛地儿。她把女人的神秘像放在桌上的一盆花样摆在了我面前。我手心的汗汩汩潺潺朝外流,使我得不断地住我穿的军用裤头上擦着手,把流汗的毛孔堵起来,不然,我怕激动起来的血液会从脉管挤到手心续着汗水的流淌朝我的身外儿渗。坟墓外有收工回家的脚步声,似乎就响在我们的头顶上。这脚步声如期而至,它在我被欲火点燃的身上洒了一层水。我看见红梅在那脚步声中,脸上掠过了一层黄,可待那脚步声由近至远,那如花一样烂熳的兴奋就又红彤彤在了她脸上。她不言不语,朝我看一下,忽然又把她凝固了的那个动作收回来,哗地一下,开始单腿独立了。她一只胳膊卡在腰肢上,一只胳膊伸向头顶,食指顶在墓顶上,由于屏声吸气,使她的腹儿凹陷下去了,臀也收缩了,从而使她本来秀单的身子更如一枝条儿了,仿佛一棵剥了皮又白又水的葱棵栽在墓口上。紧接着,她又做了一个“鹤翔”、一个“雁飞”、一个“卧雀”、一个“凤凰展翅”、一个“换腿金鸡”还有下腰、弓背、半旋、全旋。她一口气在墓里给我做出了十几个舞台上的舞蹈动作,把墓地上潮湿的泥土踢起许多,右脚上的五粒红趾甲,有三粒已经被墓土盖住了。由于不断要把胳膊朝空中伸上去,她的十个手指上有几个都挂了墓顶上的红泥土。有一次下腰直立时,有几粒泥土从墓顶落下来,从她的乳坡滑到乳沟,又跟着她渐起的上身,沿着乳沟朝下滚,有的落到地上去,有的粘在她的肚子上,如一颗颗粉红的星星嵌在她的肚子上。日光已经从墓里退到了墓口上。外面的荒草不再摆动了。没有风,山坡上的静谧铺天又盖地。远处沟那边的青麦苗,在日光中变成了亮黄色。公路上不断走过的汽车,使坟墓的四壁轻摇轻摆地抖。红梅就那样在墓里摆着各种各样的舞姿儿,仿佛她彻底沉进那些舞姿动作了,淹没在她的舞蹈里边了。不管墓穴里的地方大小,不管墓壁四周对她有多少束缚和捆绑,她就那么一个一个地摆着、跳着她的舞蹈和姿势,展览着女人的奇异和美丽。那一刻,我身上的旺火平静了,被她的异美慑住了。她说过县城有个文化宫,说她自小就是那文化宫的学生哩,说她曾经跟着被人说成是一个“破鞋”、“腐化堕落分子”的女老师练过舞,还跟着一个从县豫剧团调到文化宫的专门唱青衣的男演员学过唱豫剧,说她是城关中学演唱队最有出息的女演员,说她曾经被校长点派去给从地区和省城来检查乡村扫盲工作的干部跳过舞,唱过戏,可惜到将读高中时,他爹让她退学了,让她哥哥去县一高读书了,从此她那业余的舞台生涯被那个在城关镇守了一生大门,扫了一生院子,给书记和乡长烧了一生茶水的父亲扼杀了。她说若不是退学,也许她就考上地区的戏校了,考上戏校也许她就是地区或者县剧团的专业演员了,那样她就不会嫁到程岗镇,决不会就这样平平淡淡地过日子,做一个老师的媳妇和一个老镇长的儿媳妇。如果她是剧团的一个演员她会是啥儿模样呢?她会成为一个县长或县委书记的儿媳吗?会如那天专门为了等我一样独自坐在城郊和我相遇吗?会对运动和革命有如此饱满的热情吗?会被在头上、手上扎满银针吗?会在这墓地里脱光衣裳赤裸裸为我表演“飞翔”、“独立”、“雀跃”的动作吗?当然她不会,也许那时她就是另外的命运了。我想,她之所以那天能在那一穴墓里为我疯疯癫癫,颠颠狂狂,沉沉醉醉,醉醉迷迷,就是因为她嫁到了程岗镇,嫁到了程天民的家,嫁给了那个永远不愠不火的老师程庆东。那么,她嫁到程岗是为了啥儿呢?当然不是为给程家做个媳妇生儿